試卷名稱:113年 - 113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從業人員招募甄試試題_行政管理類-一般行政:民航相關法規概要#124883
年份:113年
科目:民航相關法規概要
46. 乘客隨身行李之毀損或滅失,航空器使用人或運送人之賠償責任為何? (A) 按實際損害計算,每一乘客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二萬元 (B) 無賠償金額上限 (C) 每件新臺幣一萬元 (D) 依行李重量計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