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據《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就讀學校應於轉銜學生離校後,持續追蹤六個月
(B)現就讀學校應於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評估會議
(C)原就讀學校應將轉銜學生的輔導紀錄上傳至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D)原就讀學校應於學生畢業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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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5), B(88), C(169), D(319), E(0) #2388521

詳解 (共 5 筆)

#4689351

(B)現就讀學校應於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評估會議查詢入學學生是否為轉銜學生
(C)原就讀學校應將轉銜學生的輔導紀錄基本資料上傳至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D)原就讀學校應於學生畢業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評估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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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6435
B) 現就讀學校於學生入學後,應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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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395
B現就讀學校於學生入學後,應於入學日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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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591

(A)原就讀學校應於轉銜學生離校後,持續追蹤六個月

(B)現就讀學校應於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評估會議轉銜會議

(C)原就讀學校應將轉銜學生的輔導紀錄上傳至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進行通報→基本資料

(D)原就讀學校應於學生畢業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評估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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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讀學校應將經評估為轉銜學生之基本資料,上傳至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通報系統(以下簡稱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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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前項規定確認為轉銜學生者,現就讀學校經評估有必要者,應通知原就讀學校進行資料轉銜;原就讀學校應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將轉銜學生之必要輔導資料及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以密件轉銜至現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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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8581
  1. 學生進入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國小部、國民中學或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之轉銜,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安置前一個月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擬安置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學校,完成通報。
  2. 安置學校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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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119226
未解鎖
(A) 原就讀學校應於轉銜學生離校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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