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有關我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依法政府應建立12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
(B)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依家長意願通報主管機關
(C)依據臺北市學齡前兒童發展篩檢表,幼幼班幼兒無法模仿掃地、用衛生紙擦東西、玩鍋碗筷匙梳等,即需做進一步
檢查
(D)兒童發展篩檢、評估與醫療等服務,悉數由衛生主管機關規劃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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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52), B(544), C(2456), D(1191), E(0) #2932517
統計: A(952), B(544), C(2456), D(1191), E(0) #2932517
詳解 (共 8 筆)
#5512787
(A) 依法政府應建立12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
(D) 兒童發展篩檢、評估與醫療等服務,悉數由衛生主管機關規劃統籌
一、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
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
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
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二、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配
合前項政府對發展遲緩兒童所提供之各項特殊
照顧。
合前項政府對發展遲緩兒童所提供之各項特殊
照顧。
三、第一項早期療育所需之篩檢、通報、評估、治
療、教育等各項服務之銜接及協調機制,由中
央主管機關會同衛生、教育主管機關規劃辦理。
療、教育等各項服務之銜接及協調機制,由中
央主管機關會同衛生、教育主管機關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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