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關於我國實施地方自治制度之發展進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民國 40 年公布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組織通則,縣(市)長改由臺灣省省主席派任
(B)民國 36 年 4 月行政院會議決定撤銷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設臺灣省政府
(C)民國 83 年 7 月開始施行省縣自治法及直轄市自治法
(D)民國 83 年 12 月舉行第 1 屆,亦是唯一一次之臺灣省省長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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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1), B(170), C(198), D(225), E(0) #2129237

詳解 (共 5 筆)

#4275982

(A)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組織規程準則... 中華民國50年3月27日臺灣省政府五十府民一字第18157號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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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7466
 申論適用: 一、明鄭時期 永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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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8796
(A)民國40年 (50年)公布臺灣省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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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6153
1950年4月24日發布之《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中,對於各之居民及公民、自治事項、自治組織(地方政府與民意機關)、以及自治財政做出規範。其中最重要的是將原本省政府派任之長與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區長等均改為直接選舉,但區民代表會則廢除不再選舉。綱要中縣市長任期為三年,縣市議員、鄉鎮市區長、鄉鎮市民代表之任期為兩年。

資料來源: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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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9424

所以請問是民國50年才發布準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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