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編製合併報表時,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發行之特別股視為:
(A)長期投資減少
(B)收回特別股
(C)負債減少
(D)資本公積減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8), B(966), C(101), D(285), E(0) #2447002
統計: A(158), B(966), C(101), D(285), E(0) #2447002
詳解 (共 1 筆)
#7317629
• 合併報表的精神是「內部交易歸零」。
• 當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票(無論是普通股或特別股),這在合併報表上就如同是「自己買回自己的股票」,因此必須將其視為資產與股權的沖銷。
• (A) 長期投資減少:雖然帳務上會減少對子公司的長期投資,但這只是過程的一部分,不是解釋「母公司持有之特別股視為」的最佳會計定義,它本質是權益的沖銷。
• (B) 收回特別股:正確。在編製合併報表時,將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權益(特別股)與子公司發行的特別股相互沖銷,其效果等同於子公司收回了這些發行在外的特別股。
• (C) 負債減少:特別股屬於權益(除非具有強制贖回條件的特殊種類股),通常不歸類為負債,故不適用。
• (D) 資本公積減少:合併沖銷主要是針對「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的對沖,直接視為減少資本公積是不精確的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