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該工程以 120 萬元投保營造工程綜合保險 後,因實際購買金額提高,或物價波動造 成重置金額提高,所造成的保險金額低於 實際金額的現象統稱為以下何種名稱?
(A) 再保險。
(B) 自負額。
(C) 複保險。
(D) 不足額保險。 某工程工地發生工地治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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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 B(263), C(80), D(789), E(0) #1629307

詳解 (共 2 筆)

#3044473
產生不足額保險的原因  產生不足額保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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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4972

第十五條 不足額保險之分攤

第一條營造工程財物損失險保險標的之保險金額低於本保險契約第四條約 定之金額時,其差額視為被保險人所自保,遇有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或滅失, 本公司僅負比例賠償之責。倘保險金額得細分者應逐項分別適用。 關於第十五條不足額保險之分攤之説明7:

某工程以工程契約總價投保營造工程綜合保險,其中一項設備契約單價為 120萬元,工程進行中採購金額為150萬元,工地在安裝過程發生意外以致 全損,結果重置金額因物價波動需200萬元,如不考慮自負額,應有多少金 額之理賠?

(一)、損失該項合約單價雖然為120萬元,但購買金額為150萬元,應於施工 中途調整保險金額,否則該項目視為不足額保險。故保險人應理賠金額採 低額比例分攤為120萬元。

(二)、損失因物價波動重置花費200萬元,為避免不足額保險之分攤重複發 生,被保險人應注意於施工中通知保險人調整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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