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依我國現行憲法,下列何者不是我國司法權之行使範圍?
(A)民事、刑事訴訟審判
(B)行政訴訟審判
(C)公務員之懲戒
(D)罷免總統案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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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107), C(318), D(2787), E(0) #134262
統計: A(22), B(107), C(318), D(2787), E(0) #134262
詳解 (共 3 筆)
#344090
憲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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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135
彈劾 =>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
罷免=>立院提案 提案通過 全國人民投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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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92
請問
1 答案D 如果改成 彈劾總統案的審理 是否即是正確?
2 關於罷免總統案的審理是因為需要經過公投,所以不是司法權的行使範圍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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