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中華郵政公司_職階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郵政法規概要(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65610
年份:106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49.依郵務營業規章有關交寄證明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寄件人交寄平常函件如須取得交寄證明,應於交寄時填「交寄平常函件證明單」一式二份
(B)交寄證明以當場交寄之平常函件為限
(C)中華郵政公司對其所負之責任,與未經證明之平常函件相同
(D)非當場或已投入信箱信筒之平常函件,事後可以補證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當場或已投入信箱信筒之平常函件,事後不予...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郵政營業規章 §135 寄件人交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