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刑法的制裁不包括下列何者?
(A)無期徒刑
(B)罰金
(C)褫奪公權
(D)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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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84), C(157), D(2596), E(0) #1469414

詳解 (共 6 筆)

#1577354

怠金是行政法間接強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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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820

第 32 條刑分為主刑及從刑。

第 33 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第 36 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怠金是一種行政罰,政府機關叫你作什麼, 不去作(行為或不行為的義務) 就會以罰錢強制你去作,如不遵從,就一直罰到你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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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9155

下列何者為行政執行中之間接強制方法? 
(A) 扣留動產  
(B) 代履行  
(C) 收繳證照  
(D) 斷絕水電能源

答案:B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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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2124

刑法

第 32 條

刑分為主刑及從刑。

第 33 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第 36 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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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9467
怠金為行政罰 罰鍰與代履行也是 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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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5923
應作為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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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571356
未解鎖
中華民國刑法§33 怠金是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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