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127736
年份:114年
科目: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
5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應由救護人員24小時執勤,處理緊急救護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提供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傷病諮詢
(B)指揮救護隊或消防分隊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
(C)遇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救護時,派遣當地救護運輸工具設置機關(構)之救護車及救護人員出勤,可不必通知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D)聯絡醫療機構接受緊急傷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