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A)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B)3,600元以上9,000元以下(C)6,000元 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