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審議業務,係由下列何者辦理?
(A)行政院
(B)衛生福利部
(C)全民健康保險會
(D)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6), B(465), C(2284), D(1094), E(0) #2742150

詳解 (共 10 筆)

#4979040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條]>>給付範圍、費率費用、政策法規研究和諮詢、保險業務監理

本保險下列事項由全民健康保險會(以下稱健保會)辦理:

一、保險費率之審議。

二、保險給付範圍之審議

三、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對等協議訂定及分配。

四、保險政策、法規之研究及諮詢。

五、其他有關保險業務之監理事項。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條]

本保險保險對象、投保單位、扣費義務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保險人核定案件有爭議時,應先申請審議,對於爭議審議結果不服時,得依法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

前項爭議之審議,由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辦理。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條]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為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

128
3
#5545468
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審議全民健康保險會 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擬訂中央健康保險署(保險人)
審議健保相關爭議事項: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

全民健康保險法41條
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保險人與相關機關、專家學者、被保險人、雇主、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等代表共同擬訂,並得邀請藥物提供者及相關專家、病友等團體代表表示意見,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

全民健康保險法51條

下列項目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
一、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二、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三、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
四、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五、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
六、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
七、人體試驗。
八、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
九、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
十、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十一、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
十二、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61
1
#5891781
每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 衛福部(給錢的...
(共 37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7
0
#5331166
補充其他重要考點 ★全民健康保險法之主...
(共 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2
1
#4950503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5 條 本保險下列事...
(共 20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9
2
#5331164
<110-2-50> C ...
(共 4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3
#4950515
健保會歷史:   為建立權責相符之全民...

(共 17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1
#4954079
這老師總結來說沒救了 ???
(共 1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3
#6521826
  時程 擬定/協議訂定 核定 擬定...
(共 4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7288590
圖片來源:業務職掌-全民健康保險會
ㅤㅤ
697c59d5813b9.jpg697c59ed6cd34.jpg
0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7111102
未解鎖
費用總額: 衛福部 6個月前 擬定範圍...
(共 6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1
0
私人筆記#7232105
未解鎖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4 條 本保險...
(共 212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