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路人拾金不昧報警招領,員警甲利用職務之便,占為己有。問甲構成何罪?
(A)公務員圖利罪
(B)公務侵占罪
(C)公務竊盜罪
(D)公務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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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6), B(1468), C(14), D(3), E(0) #2553527
統計: A(206), B(1468), C(14), D(3), E(0) #2553527
詳解 (共 2 筆)
#4838379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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