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從業人員行為準則第三條有關執業行為之原則性規定,財富管理從業人員應於其業務範圍內,注意業務 進行與發展,對客戶的要求與疑問,適時提出說明,係屬於下列何種原則?
(A)忠實誠信原則
(B)勤勉原則
(C)專業原則
(D)保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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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1177), C(171), D(1), E(0) #241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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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0852
對客戶的要求與疑問,適時提出說明,為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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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4158
第三條 負責人、業務人員及所有受僱人員應秉持下列之業務經營原則,
共同為維護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之聲譽與發展而努力:
一、忠實誠信原則:應遵守並奉行高標準的誠實、清廉和公正原
則,確實掌握客戶之資力、投資經驗與投資目的,據以提供
適當之服務,並謀求客戶之最大利益,不得有誤導、詐欺、
利益衝突或內線交易之行為。
二、勤勉原則:公司員工應於其業務範圍內,注意業務進行與發
展,對客戶的要求與疑問,適時提出說明。無論和現有客戶
、潛在客戶、雇主或職員進行交易時,都必須秉持公正公平
且充分尊重對方。
三、善良管理人注意原則:應以善良管理人之責任及注意,確實
遵守公司內部之職能區隔機制,以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及
管理客戶委託之資產,並提供最佳之證券投資服務。
四、專業原則:應持續充實專業職能,並有效運用於職務上之工
作,樹立專業投資理財風氣。
五、保密原則:妥慎保管客戶資料,禁止洩露機密資訊或有不當
使用之情事,以建立客戶信賴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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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64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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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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