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銀行受讓或讓與全部或部分之營業及資產負債時,關於「債權讓與」之通知,依銀行法規定,應如何辦理? (A)必須在受讓人銀行之營業場所張貼海報 (B)由主管機關代為核准後,不需任何通知 (C)以公告方式辦理即可,不適用民法第297 條之規定 (D)必須依民法第297 條逐一書面通知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