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對總統、副總統罷免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
(B)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後始得提出
(C)經選舉人總額三分之二投票,有效票過半數之同意
(D)經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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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 B(51), C(990), D(136), E(0) #134270

詳解 (共 2 筆)

#1484533
憲增第2條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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