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下列何者非行政院會議的法定成員?
(A)行政院副院長
(B)國防部部長
(C)高雄市市長
(D)政務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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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85), C(1635), D(70), E(0) #134750
統計: A(17), B(85), C(1635), D(70), E(0) #134750
詳解 (共 4 筆)
#114426
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
第二條
行政院會議依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
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院長因事不能出
席時,由副院長代理之。院長、副院長均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出席者公推
其中一人代理主席。
第十四條
行政院秘書長、副秘書長、主計長、人事行政局局長、新聞局局長及經行
政院院長指定之機關首長,應列席行政院會議。
各部會首長因事不能出席行政院會議時,得由各部會副首長代表列席。
行政院會議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備詢。
行政院會議列席人員無表決權。
第二條
行政院會議依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
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院長因事不能出
席時,由副院長代理之。院長、副院長均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出席者公推
其中一人代理主席。
第十四條
行政院秘書長、副秘書長、主計長、人事行政局局長、新聞局局長及經行
政院院長指定之機關首長,應列席行政院會議。
各部會首長因事不能出席行政院會議時,得由各部會副首長代表列席。
行政院會議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備詢。
行政院會議列席人員無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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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420
法定列席人員:行政院正副秘書長,新聞局局長,主計長及人事行政局局長
指定列席人員:省政府主席,北高2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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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6103
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組織之。
行政院會議之列席人員為秘書長、發言人、副秘書長、院長指定之機關首長(中選會、公平會、通傳會)及各直轄市市長。列席人員無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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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4
直轄市長不也是行政院會議的成員嗎?? 這題有人可以解答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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