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現行公司法規定,關於公司債之私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採發行後報備制
(B)非公開發行公司不可為之
(C)私募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 35 人
(D)無過去年度獲利能力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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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74), C(2), D(19), E(0) #1195020
統計: A(7), B(74), C(2), D(19), E(0) #1195020
詳解 (共 3 筆)
#1440306
公司法§248 公開及非公開發行公司皆可私募普通公司債,但可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僅公開發行公司得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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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9994
公司法§248
普通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之私募不受第二百四十九條第
二款及第二百五十條第二款之限制,並於發行後十五日內檢附發行相關資
料,向證券主管機關報備;私募之發行公司不以上市、上櫃、公開發行股
票之公司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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