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關於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交易及交割人員不得互兼
(B)於交易部門設立風險管理單位
(C)交易部位應以即時或每日市價評估為原則
(D)不得為自身或配合客戶利用本項交易進行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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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7), B(3784), C(483), D(203), E(0) #1908845
統計: A(127), B(3784), C(483), D(203), E(0) #1908845
詳解 (共 3 筆)
#5202938
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交易及交割人員不得互相兼任,銀行應設立獨立於交易部門以外之風險管理單位,執行風險辨識、衡量及監控等作業,並定期向高階管理階層報告部位風險 及評價損益。
關於衍生性金融商品部位之評價頻率,銀行應依照部位性質分別訂定;其為交易部位者, 應以即時或每日市價評估為原則;其為銀行本身業務需要辦理之避險性交易者,至少每月評估 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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