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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94-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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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40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40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61.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機關得否停止法定預算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
(A)只要未經立法院覆議維持原決議,則均得由主管機關依合義務之裁量決定裁減
(B)只要適時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任何支出項目均得停止執行
(C)無論如何均不得停止,因為行政機關應依法行政
(D)支出項目若屬維持法定機關正常運作之經費,則無論如何均不得停止執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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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阿偉
B8 · 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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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簡單來說沒有全部都不可以停止執行也沒有全...
(共 6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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