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某消費者前往日本進行 7 日之旅遊,並投保旅遊平安險新臺幣 200 萬元,如果該消費者因參加額外自費行程(optional tour)跳傘而受傷住院時,此時該消費者可獲得保險公司意外傷害之醫療費用保險給付多少元?
(A) 200 萬元
(B) 20 萬元
(C) 3 萬元
(D)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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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 B(39), C(38), D(187), E(0) #336807

詳解 (共 9 筆)

#2625207

根據上面討論之整理:

本考題源自99年(2010年)領隊考試,適用的旅遊平安險規定中表示,像潛水、跳傘等活動,如受傷出意外,是無法求得任何賠償的

但在2016年(民105)新修正的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中,已放寬潛水、跳傘等活動,也就是說目前這兩項,是可求得理賠的,至於賠償的金額,應該是20萬 (+1)

因為大部分意外醫療險與突發疾病的保額都是意外險的10%,除為死亡全殘,否則照理來說應為200萬x10%=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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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9399

回樓上:

要注意喔 這邊有陷阱 本題提到的是 "旅遊平安保險" (此保險為旅客自保,非旅行社強制保的責任保險)

樓上提到的應該是旅行社保的 "責任保險" 其中有一條的 "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 (旅遊平安保險 不等於 責任保險 唷!)

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 現在此項目理賠已不再是3萬 根據民104年修法過後 調整為理賠10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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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953
受傷沒有掛掉,應該不會全額吧? 200/2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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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412
人掛掉才是理賠200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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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3469
答A。 2006/10新修正的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中,已經放寬,將潛水、跳傘等活動,從原本除外不保項目中拿掉,因此目前是可以獲得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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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199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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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5134
消費者沒有死亡,保險公司不可能賠償200萬。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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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684
平安險部分是指旅行途中搭乘 "公共運輸交通工具"(EX飛機、火車),發生意外造成身殘或死亡的理賠,意外身亡或身殘的地點不在飛機、火車、輪船等公共運輸交通工具上,是沒有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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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284
因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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