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下列何者符合公務員不作為之國家賠償責任?
(A)餐廳違法使用防火避難設施,主管機關未令其改善,致發生火災時,多人無法逃生而罹難
(B)警察維護治安不力,致發生兇案,有人受害
(C)都市計劃不當,致經常發生交通壅塞,損害民眾行的權利
(D)稅務人員查察不力,致有逃漏稅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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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47), B(234), C(210), D(194), E(0) #134675
統計: A(2947), B(234), C(210), D(194), E(0) #134675
詳解 (共 4 筆)
#237370
公務員什麼都沒做也會違法 因此導致人民受損 而有國家賠償的適用
像是日月潭的救生艇案子
就是應作為而不作為的例子(應該要檢查卻未檢查)
只有選項A符合
其他都是有做卻做得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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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541
這題其實很簡單,只是所問有點文言,白話點改成"因為公務人員什麼都沒做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受損,而有國家賠償適用選項是以下哪個?",
再加上各選項比較一下,很容易就可以選出(A)。
再加上各選項比較一下,很容易就可以選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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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150
有人逃漏稅你也不能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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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729
D選項哪裡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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