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2 專技高考_牙醫師(二):牙醫學(五)(包括全口贗復學、局部贗復學、牙冠牙橋學、咬合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15908
年份:112年
科目:牙醫學(五)(包括全口贗復學、局部贗復學、牙冠牙橋學、咬合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64.關於替患者比色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詳實的比色是牙醫師的義務
(B)比色時,如有使用額外光源輔助,其色溫應低於5000K
(C)比色時,牙齒表面需清潔吹乾,但不可至脫水狀態
(D)可以使用自製的比色板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B) 比色時,如有使用額外光源輔助,其...
未解鎖
比色時應使用色溫在 5500K至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