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下列何者不屬於職業災害的要件?
(A)具有勞工身分
(B)與執行職務有關
(C)與教育訓練有關
(D)危害勞工生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2), B(81), C(1404), D(95), E(0) #2419000
統計: A(302), B(81), C(1404), D(95), E(0) #2419000
詳解 (共 2 筆)
#5568211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之職業災害(俗稱工傷或公傷)定義為「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 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 害、殘廢或死亡」。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之職業災害(俗稱工傷或公傷)定義為「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 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 害、殘廢或死亡」。
因此職業災害須具備下列三要件:1.具有勞工身份;2.須在就業場所發生;3.生理 上的危害。
如果缺少一個條件就不能稱為職業災害。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