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依電業法定義,「輸配電業」係指 (A)於全國設置電力網,以轉供電能之公用事業 (B)購買電能,以銷售予用戶之公用事業 (C)購買再生能源,以銷售予用戶之非公用事業 (D)公用售電業及再生能源售電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