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此句話突顯出公共政策中那一個階段的重要性?
(A)政策規劃
(B)政策合法化
(C)政策執行
(D)政策評估
統計: A(32), B(77), C(424), D(8), E(0) #192284
詳解 (共 4 筆)
古語出處:孟子離婁(上)「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引申說明:
如果空具有法律條文,而不知如何適當運用的話,則再好的法令也無法發揮其效用。
有好的政治道德而無具體政策,是無法將國家治理好的,
有好的法令而沒有落實,是無法發揮任何實質效力的
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此句話突顯出公共政策中那一個階段的重要性?
(A) 政策規劃
(B) 政策合法化
(C) 政策執行
(D) 政策評估
~解析 :
政策執行」:
「政策執行」之「定義」:
俗云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乃強調「政策執行」之「重要性」,而「政策執行」之「定義」為何 ? 茲略述如下 :
一、「政策執行」乃是指「政策方案」在經過「合法化」後,「擬訂施行細則」,「確定專責機關」,「配置必要資源」,以「適當」的「管理方法」,採取「必要」的「對應行動」,使「政策方案」付諸「實施」,以「達成預定目標」或「目的」之「所有相關活動」的「動態過程」。
二、 此項「定義」涵蓋幾項「重點」:
1.「擬定」詳細「執行政策方案」的「辦法」。
2.「確定」負責推動「政策方案」的「機關」。
3. 配置「執行政策方案」所「需要」的「資產」,包括「人力」、「經費」、「物材」、「設備」、「資訊」等。
4. 採取「適當」的「管理方法」執行「政策方案」,包括「計畫」、「組織」、「指揮」、「協調」、「管制」等「方法」。
5. 採取「必要」的「對應行動」,包括促使「執行人員」及「標的人口」順服「政策」的「獎懲措施」等。
6.「政策執行」是一種「動態過程」。
~精修 (二) :
一、「孟子」之「經典名句」-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
(一) 原文 :
孟子曰:「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離婁章句上》
(二) 白話 :
孟子說:「現在有具備仁愛之心或有仁愛名聲的君王,百姓卻感受不到他的恩澤,也無法成為後世效法的對象,是因為沒有實施先王之道的緣故呀。所以說:只有仁心是不足以治理國家,只有治術也無法推行仁政。」
二、內涵 :
孟子以為,一個名垂千古、足以 為後世傳誦、效法的政治,必須結合仁心與仁術,缺一不可。孟子舉出,離婁的眼力很好、公輸子的手藝很好,但是如果沒有搭配圓規、直尺,也無法畫出圓形與正 方形。意思是說,一個人本身具備很好的才華,必須要透過一個妥善的介面,才能夠將這個才幹發揮出來,達到有效益的目的。
因此,孟子強調要施行仁政者, 「仁心」與「治術」皆不可偏廢,這個「人」的條件相對地重要起來。又誠如荀子所說:「有治人,無治法」(《荀子‧君道》),就是批評戰國時代的縱橫家們忽 略了賢德之人的重要性,一昧講權勢、權力的展現,這樣是難以得到天下人的信服。然而,荀子得其一、也失其一,如果一個國家「無治法」,國家綱紀定會蕩然無 存,即使有賢德之人,都不見得會出現好的治績。可見「人」與「法」是「互相影響」的。
《禮記‧中庸》:「其人存,則其 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可見施政者的重要性,有正確的人在位,方能夠主導出正確的施政方向。當然「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掌握治國的君王 也必須是一個通權達變之人,斟酌損益,不拘泥於人情、也不拘泥於法理,才能對國家機制運籌帷幄。
~精修 (一) :
「政策執行」遭遇「困難」之「主要因素」( 原因 ) :
一、「徒法不足以自行」,「政策方案」在「執行」時,由於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使得「執行工作」遭遇「相當」的「困難」。
二、而「政策執行」遭遇「困難」之「主要因素」至少包括 :
(一) 因為「政策方案」的「性質」屬於「創新性」而非「漸進性」,以致「不易推動」 :
例如 :「美國」的「貧窮之戰」( War on Poverty ) 的「推動」的「許多計畫」即是。
(二) 因為「執行機關」尚未「準備妥當」即「開始付諸實施」:
1. 因而「下級機關」採取「抗拒態度」並「缺乏執行」的「能力」。
2. 例如 :「美國」於「1966年」推動「設計計畫預算制度」( PPBS ) ,於「5年後」被「判斷」為並「不成功」即是此原因所造成。
(三) 因為在「政策執行」之「過程」中 :
1.「利益團體」、「反對黨」、受「影響」的「個人」及「組織」,基於「各種原因」,常「企圖改變」其「政策內容」及「執行方法」。
2. 因此使「執行工作」難以「順利進行」。
(四) 因為「執行政策」時,「涉及複雜」的「執行機關組織結構」的「改變」:
1. 它所「涉及」的「範圍」會「影響政策」的「順利推動」。
2. 其「範圍」越「大」,則其「政策執行」就越「不容易」。
(五) 因為「政策方案」涉及的「標的人口」非常「多」:
1. 需要他們以「集體」的「行動」,配合「方案」的「執行」。
2. 但是他們並「不都贊成政策」的「目標」,基於「自利」的「觀點」,他們當中多人 :
(1) 可能「要求回復」到「以前」的「政策」,或
(2) 至少「要求」對「政策方案」作「大幅度」的「修改」。
※ 以致「原訂政策」→「無法落實」。
(六) 因為「執行政策」其「所需」的「成本極高」,以及若「執行失敗」所「付出」的「代價甚大」:
故成為「執行過程」中的「阻礙因素」。
(七)因為「全球性鄰避情結」( NIMBY ) 的「影響」,使「政策方案」在「執行」時,遭受「標的人口」極大的「抗拒」與「阻撓」,而「無法順利執行」。
三、另外學者巴戴克 ( Bardach ) 在其所著《執行競賽》一書中,特別指出「政策執行」可能會「碰到」下列「四種障礙」:
(一)「目標」的「偏差」;
(二)「行政」的「困境」;
(三)「資源」的「分散」;
(四)「能源」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