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依環境基本法第 3 條規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如果 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時,應以何者優先? (A)社會 (B)經濟 (C)科技 (D)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