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第一銀行_新進人員甄選_一般行員(法律組):法律常識(含民法、銀行法、票據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及洗錢防制相關法令)#89780
年份:109年
科目:法律常識(民法/公司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票據法/銀行法)
68.有關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依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為一定行為而不為者,執行法院得以債務人之費用,命第三人代為履行
(B)依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為一定之行為,而其行為非他人所能代履行者,債務人不為履行時,執行法院得定債務人履行
之期間
(C)命債務人為一定之意思表示之判決確定者,視為自該判決之案件起訴時,債務人已為意思表示
(D)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裁判,執行法院得將各繼承人或共有人分得部分點交之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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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0 條1 命債務人為一定之意思表...
未解鎖
第 130 條 命債務人為一定之意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