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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7年 - 97 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571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7年 - 97 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571

年份:97年

科目:公職◆憲法

7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總統可發布緊急命令,其要件為:
(A)限於立法院休會期間
(B)宣告者為總統、副總統或行政院院長均可
(C)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
(D)須於發布後1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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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44527
未解鎖
《憲法增修條文§2 Ⅲ》:  「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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