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實務見解,有關公務人員考績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對公務人員記大過處分,無懲處權時效之適用
(B)公務人員不服其服務機關所為考績丙等之評定,應以銓敘部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C)公務人員之年終考績丁等,效力為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D)考績應予免職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 B(32), C(310), D(508), E(0) #3663960

詳解 (共 7 筆)

#7023220

年終考績、另予考績丁等:免職

專案考績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43
0
#7023546
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實務見解,有關公務...
(共 10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7019106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1
#7269691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實務見解,有關公務人員...
(共 157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7329605
A選項:有時效性。 一次記二大過(免職...
(共 5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7343269
ㅤㅤ

第 12 條

VI 公務人員之違失行為,經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認屬一次記二大過者,懲處權行使期間為十五年;屬記一大過者,懲處權行使期間為七年;屬記過或申誡者,懲處權行使期間為五年(A)

五、第六項及第七項增訂理由(供參):
(三)現行有關受考人一次記二大過及平時考核懲處之行使期間,係由銓敘部依司法院釋字第五八三號解釋,類推適用懲戒法相關規定,以一百零九年六月十八日部法二字第一○九四九四六七七五號令,釋明一次記二大過處分無行使期間限制,記一大過、記過或申誡處分之行使期間為五年。基於維護受考人權益之考量,有關一次記二大過及平時考核懲處案件,其違失行為(含括應受懲處行為係不作為者)發生在本法施行前,參酌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八條及行政罰法第五條等規定意旨,適用從新從優及從新從輕等公法上原則,即懲處權行使期間應以最有利於受考人之規定為準。

 

(B)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 785 號意旨及現行實務,公務人員不服考績丙等評定,可提起復審行政訴訟
應以「原服務機關」為被告。

 

(C)

考績丁等: 屬於「年終考績」或「另予考績」的結果,效力為免職

一次記兩大過: 屬於「專案考績」,效力也是免職

選項稱「年終考績丁等效力為一次記兩大過」,在法律用語上不正確,這是兩套併行的免職路徑。

 

第 18 條 各考績執行時點

年終辦理之考績結果,應自次年一月起執行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及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但考績應予免職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D)

0
0
#7323321

B選項: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107年9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公務人員對服務機關所為之考績丙等評定不服,在循序提起復審(而非申訴)後,若欲提起行政訴訟,應以服務機關(原處分機關)為被告,而非銓敘部
0
0

私人筆記 (共 5 筆)

私人筆記#7767339
未解鎖
第 7 題【公務人員考績】 正確答案:...
(共 1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私人筆記#7695404
未解鎖
7.               7...

(共 6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7566705
未解鎖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18條 年終辦理之考績...
(共 1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2
私人筆記#7595163
未解鎖
考績法12條 公務人員之違失行為,經主管...
(共 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1
私人筆記#7906648
未解鎖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 18 條年終辦理之考...
(共 10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