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甲及乙擬發起設立 A 股份有限公司,為方便以後增資,於設立前之章程記載股份總數為 500 萬股, 面額新臺幣 10 元整,請問 A 公司於設立時,至少應發行多少股份始符合公司法之規定?
(A)第一次至少應發行股份總數四分之一,故至少應發行 125 萬股
(B)第一次至少應符合主管機關頒布之最低實收資本新臺幣 100 萬元之規定,故至少應發行 10 萬股
(C)第一次至少應符合主管機關頒布之最低實收資本新臺幣 50 萬元之規定,故至少應發行 5 萬股
(D)我國目前並無最低實收資本額之規定,甲及乙得自行商議決定設立時最適合之實收資本額,而訂 定發行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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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9), C(6), D(200), E(0) #686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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