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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特種刑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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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刑事警察學系:特種刑事法令#6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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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6年 - 106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刑事警察學系:特種刑事法令#69966 |
科目:
警大◆特種刑事法令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6年 - 106 中央警察大學_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_刑事警察學系:特種刑事法令#69966
年份:
106年
科目:
警大◆特種刑事法令
7. 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有關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具公務員身分,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B)若具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之身分,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C)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其期間為二年
(D)強制工作執行滿一年後,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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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good40624
B2 · 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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