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_營運人員甄試_營運專員-地政管理: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79780 | 科目: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_營運人員甄試_營運專員-地政管理: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79780

年份:108年

科目: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7. 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規定,共有人出售其應有部分與第三人時,他共有 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多少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
(A)七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610059
未解鎖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 第 11...
(共 1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