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公司對員工新股優先認購權所認股份,得限制在一定期間不得轉讓,期間最長不得超過多久?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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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 B(433), C(51), D(36), E(0) #2342336

詳解 (共 1 筆)

#4288674
公司法

第 267 條

公司發行新股時,除經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外,應保留發行

新股總數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

公營事業經該公營事業之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得保留發行新股由員工承

購;其保留股份,不得超過發行新股總數百分之十。

公司對員工依第一項、第二項承購之股份,得限制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

。但其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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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55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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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新股認股順序及員工承購)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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