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李老師引導學生針對核能電廠存廢問題進行討論,他先請學生各自選擇一種立場進行研究,進行表
達,接著互換立場,再進一步研究、表達,最後總結自己的觀點,請問這位老師採取的教學策略為
何?
(A) 團體探究法(Group investigation, G-I)
(B) 議題中心教學法之結構性爭議模式
(C) 合作式推理教學
(D) 拼圖法第二代(Jigsaw II)
統計: A(285), B(2128), C(56), D(138), E(0) #3108671
詳解 (共 7 筆)
團體探究法(Group-Investigation,簡稱G-I),由莎朗(R.Sharan)等人於1976年所發展的,其目的在於提供學生多樣而廣泛的學習經驗,每組學生自行決定所要學習之內容,並懂得如何組織及進行溝通,然而這樣的學習經驗必先具備一些基本知識和技巧。團體探究包含以下四項重點:
1.全班是由不同小組集合而成。 2.設計多樣之學習任務供小組探究。 3.強調學生間主動之溝通。 4.教師和小組溝通並引導各小組之活動。
G-I包含六個連續階段(consecutive stages),每一階段依研究主題、教師和學生之技巧歸納成一周、兩周甚至幾個月之活動。
詳細內容https://pedia.cloud.edu.tw/Entry/WikiContent?title=團體探究法&search=團體探究法
議題中心教學法之結構性爭論模式
結構性爭論(Structured Controversy)的教學模式是由 Johnson 和 Smith 在 1991 年所提出,將學生分成數個小組,運用分組討論合作學習方式,透過正反立場互換,使學生深入探討分析 重要的公共議題。這種模式比一般的辯論法更能突顯議題之爭論點,讓學生親身體會到質詢 對方與捍衛自己立場的情境,擴大學生對問題的思考方向。結構性爭論可讓學生了解衝突與 爭論在民主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是探討複雜且具多元觀的公民議題的理想方法(劉美慧, 1998)。Avery、Sullivan、Smith 與 Sandell(1996)提出以合作學習改良而成的結構性爭論,將原 先的模式內化成「程序上的共識」,同時也讓學生經驗及了解政治的爭論性(引自石雅玫,2002)。
結構性爭論的教學步驟如下:(Avery, Sullivan, Smith & Sandell,1996;劉美慧,1998;董 秀蘭,1998;石雅玫,2002)
(一)引導教學階段
1.教師與學生共同選擇一個重要的公共議題,且該議題必須正反觀點清晰。
2.教師將學生分成以四人為一組,並指定其中兩人準備贊成的觀點,另兩人準備反對的觀點。
3.老師提供學生參考書目清單,以幫助他們組織自己的觀點。
4.學生閱讀相關資料,並準備發表具說服力的觀點。教師可以提供學生一些具說服力的觀點作為範例。
(二)討論議題階段
5.贊成的學生提出觀點,反對的學生注意聆聽、做筆記,並請對方澄清問題。
6.反對的學生提出觀點,贊成的學生注意聆聽、做筆記,並請對方澄清問題。
7.贊成與反對的學生互換立場。
8.互換立場後,重複第 5、6 步驟。
9.小組成員放下自己的立場,並嘗試對該議題達成共識。此時,學生也可以提出第三種
觀點。
10.小組向全班發表他們所達成的共識。
(三)補充教學階段
11.教師針對討論進行講評,並挑戰學生的立場,刺激學生再思考,補充與澄清相關問題。
資料來源:http://utaipeir.lib.utaipei.edu.tw/dspace/bitstream/987654321/1320/1/43-1以議題中心教學法之結構性爭論模式進行環境議題教學之初探(黃志豪、李明嘉、劉惠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