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下列何項敘述非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
(A)憲法為國家最高規範
(B)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
(C)法官於審判時,確信應適用之法律牴觸憲法,得依其確信,逕行拒絕適用該違憲之法律
(D)司法院之命令,若有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者,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並不受其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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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21), C(310), D(85), E(0) #135084

詳解 (共 2 筆)

#109922

釋字第 371 

憲法之效力既高於法律,法官有優先遵守之義務,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以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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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樓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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