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各種訴訟救濟之審級,應由何機關決定?
(A)立法院
(B)司法院
(C)各級法院
(D)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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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55), B(584), C(336), D(15), E(0) #134764
統計: A(1655), B(584), C(336), D(15), E(0) #134764
詳解 (共 5 筆)
#117786
這是屬於民事訴訟法的範疇呀 ~~
當然是由人民的代理者:立法院來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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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98
講細一點
就是各種訴訟救濟審級 三種訴訟法各有不同
各規定在各個訴訟法中 有的會準用其他訴訟法 如行政訴訟就有很多準用民事訴訟
但是大體的審級制度也就是三級三審 是規定在法院組織法
這些制度都是依法律所訂定創設的
是誰制定這些法律來規範法院的審級??
就是立法院啦~~司
法院只有管轄各級法院 無法決定法院審級
救濟的審級都要依法律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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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199
釋字第396中有提到
憲法第十六條所定人民之訴訟權,乃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訴請救濟之制度性保障,其具體內容,應由立法機關制定法院組織與訴訟程序有關之法律,始得實現
保障訴訟權之審級制度,得由立法機關視各種訴訟案件之性質定之
憲法第十六條所定人民之訴訟權,乃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訴請救濟之制度性保障,其具體內容,應由立法機關制定法院組織與訴訟程序有關之法律,始得實現
保障訴訟權之審級制度,得由立法機關視各種訴訟案件之性質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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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88
補充一下 ...... 法院組織法也有提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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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60
訴訟救濟的審級..應該跟立法院不相關吧?!
怎麼不是「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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