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最新版)計程車駕駛人資訊服務網題庫(選擇題):交通法令 51-100#84016
年份:114年
科目:駕照◆計程車登記證 交通法令
75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之車輛,因擅自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或未事先依規定核准僱用或交予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者,該個人經營計程車原申請人於 內不得再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並吊銷其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且5年內不得申辦。(A)5年(B)6年(C)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