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下列何者屬於臺北捷運公司的法定附屬事業? 

(A)經營站區停車場 

(B)經營美食廣場

(C)開演唱會

(D)經營貓空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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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5), B(110), C(36), D(230), E(0) #2170823

詳解 (共 3 筆)

#3779635
附屬事業 : 廣告、地下街、車站販賣店、...
(共 8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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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3467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得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下列附屬事業: 一、有關大眾捷運系統之其他水、陸、空接轉運輸。 二、有關大眾捷運系統服務旅客所必需之事業。 三、有關大眾捷運系統營運與建造所需工具、器材之修護及製造。 四、其他有關培養、繁榮大眾捷運系統所必需之土地開發或管理事業、 廣告業、觀光旅遊事業、餐飲服務業、捷運工程、管理及諮詢顧問 服務業。 前項附屬事業之經營項目,須經其他有關機關核准者,並應申請核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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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纜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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