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公開發行公司應納入董事會討論之事項,不包括:
(A)公司之營運計畫
(B)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C)公司發言人之任免
(D)對關係人之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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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88), C(871), D(380), E(0) #3224011
統計: A(16), B(88), C(871), D(380), E(0) #3224011
詳解 (共 2 筆)
#6501443
根據公開發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規(如《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應討論的事項通常包括:
1. **公司之營運計畫**(A)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B)
3. **對關係人之捐贈**(D)(因涉及利益衝突或公司資產處分,需董事會監督)。
而「**公司發言人之任免**」(C)一般屬於公司日常行政管理權責,通常由總經理或高階管理層決定,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否則不強制需經董事會討論。
**正確答案:(C) 公司發言人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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