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下列何者無庸經行政院會議討論?
(A)預算案
(B)涉及行政院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
(C)條約案
(D)召開國家安全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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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25), C(20), D(395), E(0) #184336
統計: A(10), B(25), C(20), D(395), E(0) #184336
詳解 (共 1 筆)
#4634706
憲法第58 條 (行政院會議)
I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II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I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II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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