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有關股東會視訊會議相關事宜,下列何者為誤?
(A)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其視訊會議相關事務一律委外辦理
(B)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應制定資訊安全管理政策,並檢具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
備查後,始得辦理視訊會議相關事務
(C)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亦得同時受託辦理股務事務
(D)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者,該次股東會應無董事或監察人之選舉或解任議案
統計: A(396), B(45), C(674), D(110), E(0) #2984837
詳解 (共 5 筆)
A也可以是錯的,不一定要委外,也可以自行辦理
第 44-10 條
1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其視訊會議相關事務應委外辦理。
2 前項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以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代辦股務機構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為限,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設有三人以上專任之資訊專業人員。
二、視訊會議平台應具備股東註冊、登記、報到、觀看直播、提問、投票、計票、資訊揭露之功能,與股東行使表決權身分識別及安全機制,並應取得資訊安全管理國際標準之認證證明文件。
三、視訊會議平台應具備同地、異地備援機制。
四、視訊會議平台涉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時,應制定個人資料保護之安全性計畫及提供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認證之證明文件。
3 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應制定資訊安全管理政策,並檢具前項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報本會備查後,始得辦理視訊會議相關事務。
4 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四日修正發布前已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應於本準則修正發布日起六個月內依前項規定報本會備查,屆期未完成備查者,不得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
5 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每年應將符合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之資訊安全管理國際標準認證之稽核結果報本會備查。
6 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不得同時受託辦理股務事務,或擔任股東會委託書徵求人、受託代理人或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
第 44-11 條
1 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東會無董事或監察人選舉議案。
二、股東會無解任董事或監察人議案。
三、股東會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十六條、企業併購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五條或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一款所定之議案。
四、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應以有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股務事務為限。
2 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東會無董事或監察人選舉議案,或有董事或監察人選舉議案,惟候選人人數未超過應選席次。
二、股東會無解任董事或監察人議案。
三、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應以有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股務事務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