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30歲男性病人近日被診斷為B型肝炎合併肝癌,經移植醫師建議以活體肝臟移植治療其肝癌。其一年多前結婚的妻子希望能捐贈部分肝臟給先生。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因妻子與病人無血緣關係,故無資格捐贈活體器官
(B)其妻雖為法定配偶,但須結婚滿兩年才有資格捐贈活體器官
(C)其妻雖為法定配偶,但須有婚生子女才有資格捐贈活體器官
(D)病人與妻子雖然只結婚一年,因近日方診斷需器官移植,妻子仍可捐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 B(281), C(10), D(532), E(0) #3119123

詳解 (共 1 筆)

#5928896

一、活體捐贈:
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規定,活體捐贈是指將部分器官捐贈給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配偶是指必須與捐贈器官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罹患移植適應症者,不在此限,並應符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其他相關規定。

台大器官移植條例
https://www.ntuh.gov.tw/ntuhtx/FormData!detail.action?af=491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