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據「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實習或實驗以每週實作多少小時滿一學期為一學分?
(A)一小時
(B)由專科學校定之
(C)四至五小時
(D)五小時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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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86), C(23), D(4), E(0) #483139
統計: A(10), B(86), C(23), D(4), E(0) #483139
詳解 (共 3 筆)
#2562710
| 法規名稱: | 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 民國 104 年 03 月 25 日 修正 ) |
第 9 條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所定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十八小時為一學分 。 實習或實驗學分之計算,由專科學校定之。
原題目
8 依據「專科學校規程」之規定,實習或實驗以每週實作多少小時滿一學期為一學分? (A)一小時 (B)二至三小時 (C)四至五小時 (D)五小時以上
修改為
8 依據「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實習或實驗以每週實作多少小時滿一學期為一學分? (A)一小時 (B)由專科學校定之 (C)四至五小時 (D)五小時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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