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我國國家賠償訴訟,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在原則上係採取何種程序先行主義?
(A)訴願程序
(B)調解程序
(C)申訴程序
(D)協議程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4), B(129), C(70), D(927), E(1) #164569

詳解 (共 1 筆)

#119934

第 10 條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 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第 11 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 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 行起訴。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 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5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