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服務燒傷顏損者的陽光基金會自 2014 年起取「你我一起」諧音,訂每年 5 月 17 日為「臉部平權日」, 期待能讓不同長相的人,都能在友善的社會中實踐自我。據其 2022 年最新調查結果顯示:每 7 個人中會有 1 人因外表遭遇不友善對待,外觀有顯著特徵者更容易因此喪失就業機會。陽光基金會更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將臉部平權日列入國家紀念日,透過國家力量讓每個人皆能安心發展所長、 實踐夢想。關於上述情況,下列何者正確?
(A)陽光基金會屬於第二部門
(B)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增加民眾政治參與的管道
(C)推動臉部平權日為由上而下的公民行動
(D)於公共政策網路平台的提案屬於公民不服從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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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0), B(2917), C(189), D(66), E(0) #3143248
統計: A(190), B(2917), C(189), D(66), E(0) #3143248
詳解 (共 5 筆)
#7303379
陽光基金會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這確實是讓民眾(及團體)能影響政策的新管道,也屬於第三部門(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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