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臺灣與香港或澳門地區之海運或空運事業在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減免稅捐之範圍、方法、適用程序及 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應報請下列何機關核定之?
(A)行政院
(B)財政部
(C)經濟部
(D)交通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23), B(604), C(115), D(108), E(0) #1858275

詳解 (共 5 筆)

#2976869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29-1條第2項

前項減免稅捐之範圍、方法、適用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依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協議事項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47
0
#3324378

核定 = 行政院  題目看太快了拉!!!


26
0
#3237398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五條(主管機關)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第二十九條之一(互惠原則相互減免營業稅及所得稅)

臺灣地區海運、空運事業在香港或澳門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及香港或澳門海運、空運事業在臺灣地區取得之運輸收入或所得,得於互惠原則下,相互減免應納之營業稅及所得稅。

前項減免稅捐之範圍、方法、適用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依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協議事項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20
0
#2968390
法規名稱: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第二十九條...
(共 1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5096229
*運輸事業收入→ 海運、空運     ...
(共 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284591
未解鎖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29-1 Ⅰ、臺灣地...
(共 1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