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下列有關管制藥品違法事實之處分機關的敘述,何者正確?
(A)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之規定受罰鍰處分者,得由行政院衛生署處分停止調劑管制藥品六個月至二年
(B)管制藥品許可證未展延而繼續製造販賣者,應由行政院衛生署處分罰鍰
(C)未申領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調劑管制藥品者,應由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處分罰鍰
(D)未申請核發運輸憑照而在國內運輸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者,應由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處分 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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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9), B(99), C(40), D(41), E(0) #407453

詳解 (共 10 筆)

#3154340
B的錯誤在於未申請展延之藥品(包括管制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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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679

(D)幫更正

第 23 條 在國內運輸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向食品藥物局申請核發憑照,始 得為之。但持有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證明,為辦理該藥品銷燬作業而運輸者 ,不在此限。
第 42 條 本條例所定之罰鍰,由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處罰之。但違反第 七條、第十六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三條規定,或違反中 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所為之處分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處罰之 。 海關查獲違反本條例有關輸入、輸出規定案件,除依海關緝私條例論處外 ,並通知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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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3298

第 16 條 
前項機構或業者,應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准登記,取得管制藥品登記證

第 36 條
醫師、牙醫師、藥師、藥劑生、獸醫師及獸醫佐違反本條例規定受罰鍰處分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自處分之日起,停止其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六個月至二年。

第 39 條
未依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 42 條
本條例所定之罰鍰,由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處罰之。


總而言之,未申領管制藥品登記證而調劑管制藥品者的罰鍰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處罰。

停止處方、使用或調劑權則由中央處罰。

所以(C)應該更正為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小想法,有疏漏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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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2617

補充一下B選項

應該為管制藥品登記證 並無管制藥品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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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1943
B 管制藥品登記證
C 衛生福利部
D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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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7676
B. 罰金C. 地方主管D. 行政院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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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815
D應改為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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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782
想問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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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847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 36

醫師、牙醫師、藥師、藥劑生、獸醫師及獸醫佐違反本條例規定受罰鍰處分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自處分之日起,停止其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六個月至二年。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經起訴者,自起訴之日起,暫停其處方、使用或調劑管制藥品;其經無罪判決確定者,得申請恢復之。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第 42

本條例所定之罰鍰,由直轄市或縣 () 衛生主管機關處罰之。但違反第七條、第十六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三條規定,或違反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所為之處分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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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牙醫師、獸醫師或獸醫佐非領有食品藥物署核發之管制藥品使用執照,不得使用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或開立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

前項使用執照登載事項變更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食品藥物署辦理變更登記。

第一項使用執照遺失或損毀時,應向食品藥物署申請補發或換發。

第一項使用執照之核發、變更登記、補發、換發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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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之製藥工廠得辦理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

二、第四條第一項所定之受託藥商得製造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

三、西藥製造業或動物用藥品製造業得辦理管制藥品原料藥之購買、輸入及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之輸出、製造、販賣。

四、西藥販賣業或動物用藥品販賣業得辦理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販賣。

五、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或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得購買管制藥品。

前項機構或業者,應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准登記,取得管制藥品登記證

前項登記事項變更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食品藥物署辦理變更登記。

管制藥品登記證不得借予、轉讓他人。

第二項登記證之核發、變更登記、補發、換發、撤銷、廢止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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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之輸入、輸出及製造,除依藥事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取得許可證外,應逐批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發同意書。但因特殊需要,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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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運輸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應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發憑照,始得為之。但持有當地衛生主管機關證明,為辦理該藥品銷燬作業而運輸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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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之規定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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