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下面哪一個情況不適合運用解釋技巧?
(A)當個案缺乏瞭解問題的意願時
(B)當個案對問題有清晰的陳述時
(C)當個案對問題缺乏了解時
(D)當個案出現高度情緒傷痛,希望解決問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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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69), B(574), C(134), D(382), E(0) #435594
統計: A(969), B(574), C(134), D(382), E(0) #435594
詳解 (共 6 筆)
#1001634
回樓上
解釋(interpretation):是一種處理方式,它超越個案所陳述或承認的內容,並為個案的行為、想法或感覺提供新的意義、原因或解說,讓個案能以新的方法看自己的問題。解釋內容包括以下:
☆ 讓似乎是獨立的陳述及事件之間有連結。
☆ 指出個案行為、想法或感覺的主題或形態。
☆ 讓防衛、抗拒或移情明朗化。
☆ 提供瞭解行為、想法、感覺落問題的新架構。
澄清(clarifying):最小的鼓勵與簡述語意,確定個案所述是否與助人者聽到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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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619
(B)當個案對問題有清晰的陳述時
有清晰的陳述又為何要解釋?不懂,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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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43
:-) 不客氣 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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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637
感謝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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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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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128
D的話應該要用同理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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