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種郵件發生部分遺失或被竊時,不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A)掛號函件
(B)包裹郵件
(C)快捷郵件
(D)報值郵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426), B(571), C(383), D(275), E(0) #2424016
統計: A(7426), B(571), C(383), D(275), E(0) #2424016
詳解 (共 7 筆)
#4429711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
毀損。
二、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掛號部分遺失不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
毀損。
二、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掛號部分遺失不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三、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過失所致。
四、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
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
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
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
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
公司請求賠償。
四、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
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
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
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
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
公司請求賠償。
82
0
#4732568
掛號要全部不見(遺失或被竊)
「掛號」+「部分」或「毀損」→不賠
55
1
#4382500
掛號-全部遺失或被竊
24
0
#4401105
掛號郵件要特別記
20
0
#4323396
郵政法第29條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
二、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
三、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過失所致。
四、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
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
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
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
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16
0
#5023843
第二十九條 郵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
一、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或毀損。(快包錢)
二、前款以外之其他各類掛號郵件全部遺失或被竊。
三、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為中華郵政公司之過失所致。
四、掛號郵件未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處理規定遞送。
前項求償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收件人行使:
一、收件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由寄件人授與求償權。
二、郵件一部毀損或被竊,收件人收受其餘部分並聲明保留求償權。
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請求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10
0